一、劳务关系中受伤赔偿方式
在劳务关系中若发生受伤情况,不属于工伤赔偿范畴,而应称为人身损害,可要求侵权方进行人身损害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雇主需承担赔偿责任;雇员造成他人损害,应与雇主连带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或雇员承担赔偿责任后,可相应追偿。
二、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鉴别方式
依据不同:劳动关系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生产要素结合而产生;劳务关系基于双方约定。当事双方无意订立契约、无书面或口头协议,仅依章程规定关系产生,应视为劳动关系。
适用法律:劳务关系受民法典、经济法调整,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约束。
主体资格:劳动关系主体为用人单位及劳动者,不可均为法人或组织;劳务关系双方可均为法人、组织或公民。
《劳动合同法》规定,国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应遵守本法与劳动者签订、执行、变更、解除或解雇合同。
三、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区分标准
劳务关系:基于双方口头或书面约定,出售劳动服务,支付劳务报酬的法律关系。双方通过劳务合同成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可书面或口头约定。
鉴别标准:事故发生,劳动关系员工可申请侵权赔偿,劳动关系工人可申请侵权和工伤赔偿;用人单位为生产资料所有者,劳务提供者利用自有生产资料;劳动关系隶属关系,劳务关系平等;其他。
《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应赔偿医疗、护理、交通、营养、住院伙食补助等费用,残疾应赔偿辅助器具费及残疾赔偿金;死亡应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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