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遭遇工伤如何给予赔偿
1、医疗费:根据医院对受伤者治疗所需费用提供支付凭据,必要时继续治疗费用按需支付。
2、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者,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或同行业人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标准计算。
4、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按照误工费计算,无收入按照当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和当地人均收入计算,赔偿期限视年龄而定,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6、残疾用具费:凭医院证明按普及型器具费用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护理费由护理人员收入、人数、期限决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按误工费规定计算;没有收入或雇佣护工,按当地护工标准计算。护理人员一般为一人,特殊情况可另行确定。
护理期限至受害人恢复自理能力为止,最长二十年。
定残后需护理,根据护理依赖和辅助器具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二、工伤期间的工资支付方式
按照法律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不变,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可酌情延长,但不超过12个月。
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继续治疗者保留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工伤工人在停工留薪期需护理,单位负责支付。
三、何时认定工伤
需在事故伤害30日内申请认定,单位未申请,职工/家属可一年内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单位应自伤害/职业病日起30日内申请认定。未申请,职工/家属一年内可申请。
未按时申请,相关费用由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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