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报备与工伤认定问题解析:
在职工因工受伤符合工伤、视同工伤范围或患职业病时,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一般情况下,工伤发生后的一个工作日内,需填写《工伤事故申报表》报备至社保部门备案。如无法及时报送表格,可在一个工作日内电话报备备案登记,但之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工伤事故申报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于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鉴定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下,经同意也可适当延长时限。若用人单位未及时提出认定申请,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一年内可直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工伤认定相关时效性规定:
工伤赔偿问题:
年满60岁并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的个体,不受《工伤保险条例》调整,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范围包括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事故伤害、工作职责暴力伤害、职业病、出差工作受伤、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等情形。
若对工伤认定申请或赔偿有疑问,您可以通过咨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点击下方按钮进行专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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