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已过工伤认定有效时效,仍可维权,确凿证据证明工伤起因,法院依法受理,单位必须赔偿。
1、工伤保险赔偿途径:
劳动者参保单位应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2、民事损害赔偿救济:
工伤事故导致伤害,有权要求单位提供赔偿。
适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赔偿包含医疗、误工、残疾。
工伤认定失效后,一年内可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合法规定:
事故/职业病需自事发/诊断起30日内提出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提出,职工/家属可在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未参保单位工伤,仲裁部门认定工伤后,单位负责赔偿按法规标准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
未参保单位应限期参保,赔偿按规定责任。
用人单位未参保职工工伤,需支付赔偿并补交工伤保险费。
社保行政部门责令加入并缴费,超期未缴,处罚款。
工伤认定方法:
职工事故伤害/职业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应认定为工伤,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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