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认定工伤后是否向单位赔偿
员工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需支付员工相应的赔偿金及福利待遇:
(1)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工伤职工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应按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内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用人单位应派人护理并支付相应费用。
(3)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应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应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此外,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若职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应按规定支付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费用,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包括医疗费用、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伤残补助金等。
二、工伤不住院是否可以按工伤赔偿
非住院工伤也可获得工伤赔偿,可主张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伙食补助、护理费用等,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就业补助金等。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工伤医疗待遇应在服务协议医疗机构就医,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非工伤病治疗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三、工伤是谁赔偿,单位还是保险处
工伤赔偿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承担,未缴纳保险费的单位应支付全部赔偿,补缴后应分别支付新产生的赔偿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工伤发生的费用有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责任,未缴纳保险费的单位应支付全部费用,补缴后应按规定承担相应比例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