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工伤医疗期满后仍因疾病或者非工伤事由需要继续休假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劳动者在规定范围内休假;休假期满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不适宜从事原工作的,其工资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单位不能因为劳动者在工伤医疗期结束后继续休病假而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有责任安排劳动者在规定范围内休假并支付相应的工资待遇。
此外,劳动者在继续休病假期间,单位也应积极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其早日康复返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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