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杭州工伤赔偿标准
(一)一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 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 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 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 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 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 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 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 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2.伤残津贴: - 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 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意外事故赔偿标准
工伤意外事故赔偿标准: - 一至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85%/80%/75% - 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 - 七至十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3/11/9/7个月 - 其他
三、因工伤误工费赔偿标准
1.职工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时,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可适当延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按实际减少收入或平均收入计算。
(以上内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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