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赔偿是否包含生活护理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如果工伤职工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那么从工伤保险基金将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的标准分为三级,分别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以及部分不能自理,对应的支付比例分别为50%、40%和30%。
二、工伤赔偿标准如何确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针对七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的规定,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支付。具体标准为七级伤残13个月本人工资,八级伤残11个月本人工资,九级伤残9个月本人工资,十级伤残7个月本人工资。此外,对于在伤残后劳动或聘用合同终止的情况,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地方政府规定。
因此,工伤赔偿涵盖了生活护理费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中补偿标准根据伤残等级和合同终止情况在法规范围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