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索赔流程解析
工伤认定单位应在30日内认定工伤,若未认定,可在一年内自行申请,需医院诊断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工伤认定申请书等资料,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机构。工伤发生后,需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工伤伤残认定。一旦认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要求用人单位需进行工伤赔偿。若用人单位不赔偿,可向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获得工伤赔偿。
处理工伤事故流程如下所示:
1、工伤发生后务必马上将受伤员工送医急救; 2、用人单位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工伤情况,不得隐瞒或漏报; 3、工伤职工或其亲属需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若难以申请,企业工会可代为申请; 4、根据工伤鉴定标准进行赔偿,按相关法规执行; 5、若赔偿未达成一致意见,员工可进行调解或通过法院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职工遭遇工伤须在事故发生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后30日内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单位未按规定提出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亲属、工会可在1年内直接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省级社保部门应认定事项,但原则上由用人单位所在市级社保部门处理。
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认定申请,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单位承担。
二、工伤期辞职处理方法
工伤职工可辞职,需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并在通知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若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辞职后需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
工伤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工人享有以下待遇: - 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13个月本人工资,八级伤残11个月,九级伤残9个月,十级伤残7个月; - 辞职后须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地方政府规定。
三、申请工伤等级鉴定指南
工伤鉴定应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及相关医疗资料。
鉴定范围包括劳动能力、停工留薪期确认、护理等级、伤残辅助器具配置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工伤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单位或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现有伤残的工伤职工需在治疗结束后进行伤残鉴定,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鉴定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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