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否由员工自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员工是否有权自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在工伤发生后的30天内未提出认定申请,且没有合法延期申请,员工是否有权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年内向劳动局自行提出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职工遭遇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职业病诊断之日起30天内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特殊情况下,经社保部门同意,申请期限可适当延长。
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工伤职工、其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或职业病诊断之日起的一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申请的时效性规定
个人发起的工伤认定申请是否有时效要求?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亲属是否有特定时间段内对劳动局提出申请的权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其亲属或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或职业病诊断之日起的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若属于需要省级社保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况,按照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市级社保部门来处理。
未按规定时间内提出认定申请的用人单位,在此期间产生的符合工伤待遇规定的费用应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三、独立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员工权利
员工是否有权独立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员工需要遵守何种时间限制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工伤发生或职业病诊断后30天内,用人单位应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认定申请,工伤职工、其亲属或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或职业病诊断之日起一年内, 有权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根据法律有任何法律问题需要处理,通过法律知识或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方式。以上文章已对员工个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问题做出解答,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