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赔偿是否以工伤认定为前置条件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获得工伤赔偿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者需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才能获取工伤赔偿。用人单位应在受伤后一个月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否则将不承担赔偿责任。若用人单位未申请认定,职工可在一年内自行申请。获得工伤认定决定后,用人单位需全额垫付医药费,并按原待遇发放工资,提供护理和伙食补助。伤情稳定后可申请鉴定伤残等级,进而计算伤残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后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否则相关费用由单位承担。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可在一年内直接向社保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二、工伤鉴定完成后不返公司是否算旷工
工伤鉴定后不返公司不一定视为旷工,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停工留薪期内,职工应按月获得原工资待遇,单位负责支付。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过12个月,可根据伤情严重程度适当延长,但总不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继续治疗的,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停工留薪期内未复工者,应按规定支付待遇,不视为旷工。是否属于旷工情况还需结合工伤鉴定结果及治疗需求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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