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关系是否能提出工伤申请
劳动关系的当事人可提出工伤申请,包括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仅能提供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单位应在30日内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可延长申请时限。
未按规定提出认定申请,工伤职工等可在1年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规定认定申请需提交: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三)医疗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二、劳务关系与工伤赔偿
劳务关系中的受伤不属于工伤,称为人身损害,适用民法典规定的侵权责任处理。提供劳务者需对损害承担责任,提供劳务过程中受损害的责任由双方各自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
提供劳务者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需承担侵权责任,有过错者应赔偿。如第三人行为致损害,提供劳务者可追偿。
提供劳务者需向受损害者赔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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