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受伤的严重程度各异,严重者需长期住院治疗并接受专业护理。在此过程中,相关费用应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共同承担,而非由受伤员工自付。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工伤护理待遇的计算方法。
工伤护理待遇的计算方法如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生活自理能力分为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部分不能自理,具体级别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确认后,按照条例规定的标准执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员工要求陪护费,应遵循《工伤保险条例》。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入确定,有收入的护理人员,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
单位负责支付护理费的期间限于停工留薪期。此后的护理费用,单位不负责。支付标准未在条例中明确,但可参考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
实际操作中,单位应审核员工的自理级别、住院天数、实际护理时间、陪护人员信息及其工资和缴税证明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治疗费用、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符合工伤保险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在医院接受护理的费用,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由单位承担。合理范围内的护理费用属于工伤待遇赔偿。如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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