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单位工作时,意外受伤是难以避免的。一旦受伤,可能需要住院治疗。那么,职工工伤家属护理待遇是怎样的呢?家属在医院照顾我们,可能会影响他们的工作。单位应该承担哪些责任?让我们来了解职工工伤家属护理的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如果生活不能自理且需要护理,单位应负责。单位可以安排人员护理,或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依据当地规定,或参照当地护工标准。生活自理障碍包括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主行动等。是否需要护理,由医疗机构出具意见,单位确认。如有争议,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或工伤复发治疗期需要护理的,凭医疗机构证明,单位负责护理或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河北省人民政府《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也提到,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单位按月支付护理费。
现在我们清楚了,职工工伤家属护理的待遇。如果单位未给予应有的待遇,我们应依法维权。同时,工作中也需注意安全,避免受伤带来的诸多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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