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职工在工作时受伤,有规定的工伤费用可以赔偿。但是在工伤赔偿费用方面,许多上班族还是想知道在劳动法工伤工资待遇怎么算?为了让大家在此方面得到更好的保障,我们特意搜集到了在劳动法中的相关介绍。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指出,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下,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延长,但延长期也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条例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若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护理的,由单位负责。医疗终结后,根据伤残等级,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向单位索赔。
工伤认定办法规定了工伤认定的程序和要求。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单位应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单位未按时申请,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提出申请。申请需提交劳动合同、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等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受理申请后,可进行调查核实,并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因此,员工在受伤疗养期间,工伤工资待遇按原先工资待遇不变计算,并每月按时发放。要领取工伤待遇,需依据工伤认定书。所以,职工应在确认受伤的三十天内进行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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