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东莞对外来人口的吸引力仅次于上海、北京、深圳等地区,外来用工关系为这座城市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东莞以制造业名城著称,维护劳动关系是市政府关注的重点。本文将介绍东莞骨折工伤等级评估的申请流程。
一、东莞骨折工伤等级评估申请流程
申请地点: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需按委员会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鉴定。
相关法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五条: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辖区内的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
第十一条:委员会应提前通知工伤职工鉴定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行动不便者可申请上门鉴定。工作人员需核实工伤职工身份。
二、骨折后伤残鉴定时间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工伤职工伤情稳定后,如存在残疾或影响劳动能力,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职工伤情稳定后,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可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鉴定申请。申请时限最长不超过2年。
骨折后,一般需治疗基本终结后才能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保守疗法未手术者,骨折部位生长良好且无需进一步治疗时可申请。有固定物者,需拆除后才算治疗终结。
请注意,只有国家认定的相关部门的鉴定结果才具有法律效力。医院或员工自行评估的结果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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