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保险所需材料有哪些
1、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确定申请表》一张,受伤职工填写,填写完整,单位盖章本人签字;
2、《工伤认定通知书》认定号;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个人申请;
5、医院诊断证明书和出院通知单复印件;
6、原始发票;
7、门诊处方及病历本。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二、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贴及护理费用;
2、一次性残疾补贴:农民工月薪乘法定月份数;
3、一次性医疗补贴:员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乘法定月份数;
4、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或残疾津贴等,这些是更重要的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应当享受相应的待遇。工伤保险基金将按照残疾等级支付一次性残疾补贴,标准是根据不同残疾等级而定。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工伤保险基金的一次性残疾补贴和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工伤保险基金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相应的伤残津贴待遇。
职工如果因工致残而需要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有相应的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残疾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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