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鉴定所需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指出,劳动能力鉴定需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二、工伤鉴定管辖确定
工伤认定由当地人社局管辖。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30天内提出申请。若未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可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特殊情况下,申请时限可延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强调,用人单位未按时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在1年内仍可申请。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重大工伤认定。
三、工伤鉴定机构
工伤鉴定由省级及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职工伤情稳定后,若存在残疾或影响劳动能力,应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对市级鉴定结论有异议,可在15天内向省级委员会申请复鉴。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二十三条明确了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和要求。
了解工伤鉴定流程后,面对法律问题应冷静应对。如有疑问,可寻求专业律师协助。如需进一步咨询,请关注公众号或添加微信,我们将为您提供更多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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