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职工如何进行工伤鉴定
遭遇工伤的职工有权要求所在单位进行工伤鉴定。
单位需在30天内向社保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及相关材料,社保局将据此决定是否认定为工伤。
若单位未进行鉴定,职工可在一年内自行准备材料,向劳动局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单位应在事故发生或职业病诊断后30天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下,申请时限可延长。
若单位未按规定申请,职工或其亲属、工会可在一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八条明确了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
二、单位不配合伤残鉴定的处理方式
工伤认定后,若单位不配合伤残鉴定,劳动者可自行申请。鉴定结果出炉后,可向单位索赔。若单位不赔偿,可申请劳动仲裁。
伤残鉴定程序包括携带伤残评定申请书、医疗诊断证明、手术病历等材料,并亲自接受检查及缴纳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和第18条为工伤职工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了解这些法律知识,有助于我们在面临工伤问题时,通过法律途径妥善解决。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如需专业法律咨询,请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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