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能力鉴定后伤残情况变化的处理
劳动能力鉴定后,若伤残情况有变,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单位或经办机构可在鉴定结论作出1年后,申请复查鉴定。1年观察期旨在避免频繁复查,确保鉴定工作正常进行。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伤残情况变化时,可申请复查鉴定。
二、劳动能力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别
两者有显著差异: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指出,劳动能力障碍分为十个等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标准由国务院相关部门制定。
三、工伤事故处理流程
工伤发生后,应立即救治伤者,排除安全隐患。用人单位须在1个月内办理工伤认定申请;若未及时申请,职工或亲属、工会可在1年内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单位应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下,时限可延长。未按时申请的单位,需承担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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