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鉴定后是否可以继续住院治疗
工伤鉴定后,若仍需治疗,可继续接受医疗。停工留薪期满后,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不再享有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鉴定即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后,表明停工留薪期结束。如需继续治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休假需医生证明,待遇转为病假,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二次手术或工伤复发,需重新确定停工留薪期,享受相应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工伤后,伤情稳定且有残疾或影响劳动能力,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三十三条
工伤职工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支付。
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但总时长不超过24个月。伤残等级评定后,停发原待遇,按条例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需护理,由单位负责。
二、工伤后何时可进行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无固定时间标准,需根据伤情确定治疗结束时间。司法实践中,通常事故后三个月可进行伤残鉴定。伤情严重者,出院后三个月可鉴定。交通事故诉讼中,提起诉讼时可申请伤残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劳动关系证明;
(三)医疗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原因及伤害程度等信息。
三、工伤可享受的待遇
工伤后,可要求以下待遇与赔偿:
一、一般伤害: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
二、严重伤害:除上述待遇外,还包括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死亡: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工伤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
阅读本文后,若您对工伤鉴定后继续住院治疗的问题仍有疑惑,或需进一步法律咨询,请关注公众号或添加微信,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