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雇佣关系中受伤能否申请工伤赔偿
雇佣关系中的雇员受伤时,一般无法申请工伤赔偿。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因工受伤,一般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雇员受伤通常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因此雇员需依法提出人身损害赔偿申请。根据《民法典》规定: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应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等治疗与康复支出,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若导致残疾,还应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若造成死亡,还应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劳务关系下的侵权处理规则:劳务提供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并可追偿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一方。提供劳务方受损害时,根据双方过错承担责任。因第三人行为导致提供劳务方损害,可要求第三人承担责任并请求接受劳务方补偿。
二、劳务关系下是否可申请工伤认定
劳务关系不适用工伤认定,针对劳务关系下的侵权问题:
个人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损害他人需承担侵权责任。承担责任后,可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一方追偿;若提供劳务方受损害,双方根据各自过错承担责任。
期间第三人行为导致提供劳务方损害,提供劳务方可要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并要求接受劳务方赔偿,后者可向第三人追偿。
三、60岁以上工伤赔偿申请问题
60岁以上工伤通常无法获得工伤赔偿,因年满60岁即不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其在用工单位聘用下非劳动关系,不适用工伤相关法规,不得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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